本報記者 林以君、林巧璉、張心慈、張嘉君讓台商最無力的印度市場,難在哪裡?誰來領你摸著石頭過河?台商至今在印度約九十家,大部分卻找不到合適的「引路人」,可以讓大家避開地雷區。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所長陳牧民說,台灣對印度了解太少,台灣廠商看印度,不論宗教、社會的差異都很大。陳牧民指出,台灣廠商缺乏真正了解印度的經商媒介,不知如何找到值得信賴的代理人。印度有自己的商業模式,不同的台商這些年來各自摸索。他說,這幾年已有台商慢慢摸出與印度人做生意的訣竅,希望這些案例在台灣有更多人知道,循成功模式進印度。中國大陸廠商到印度也吃過虧,今年初,中企在印度首都德里成立了一支律師團隊,五位中國律師和三位印度律師合夥成立了「廊橋」律師事務所,業務以服務中商到印度投資為主,這應是第一家為服務華商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來自中國福建省的卅歲律師湯寧說,中資企業在印度就像是「摸著石頭過河」,想要搶進印度十三點二億人口的市場,需要律師、會計師、稅務、審計等「一條龍服務」。但大家對印度都一知半解,中資到印度,遇到的法律問題很多。湯寧說,印度是前英國殖民地,延續許多英式法律,可是英國離開後,法律涉及對象不存在了,相關法律就變得「令人費解」。他舉例,有「印度矽谷」之稱的班加羅爾所屬的卡納塔克邦法律規定,若在路上挖到寶藏,全歸英王室所有。更讓外國人看來荒謬的法律包括印度東南部安得拉邦,《機動車法》規定,交通監督員(交警)須有一口漂亮牙齒,若雞(畸)胸、外八字、走路不協調,都不合格,不能擔任交通監督員。印度總理莫迪上台後已廢除三百多項令人費解法律,但還是有其他法令阻礙外國投資。印度是採用英議會制的民主國家,邦和邦之間分離性明顯,各邦有議會,立法權限與中央不相上下。各國商人最常誤以為印度是市場統一、法治統一的國家,但邦和邦之間貨物交易,竟有類似國家和國家做生意時進出口一樣的「入市稅」,企業落地到甲邦,貨物銷售到乙邦,被課入市稅是預算之外的成本,這也多一分交易風險。今年八月二日,印度中央立法機構才通過立法,取消邦與邦的增值稅及入市稅。湯寧說,取消所有間接稅,合併成統一稅制對企業是大利多。但這項立法,仍需廿九邦及兩個聯邦領地,合計卅一個行政區過半數議會同意才可能真正施行。到九月一日止,才有過半數的十六個邦通過,並交總統批准為正式法律公布施行。英國《金融時報》(the Financial Times)「外人直接投資情報部門」(FDI Intelligence)報告顯示,印度二○一五年得到六百卅億美元的外人直接投資,超越中國大陸的五百六十六億美元,居全球首位。湯寧建議,外商投資印度已超越中國,達到新高總量,但到印度投資要做的功課比在其他地區「多很多」,除了了解國家架構、經濟體制走向,更要理解法律涉及到的風險,不能被熱度牽著走,損失的是自己。印度是投資熱區,卻走計畫經濟路線,經濟體制受封閉體制影響,像禁止外商在印度投資、設立零售業,歐美的連鎖超市或賣場系統因此無法在印度生存。印度的理由是,一旦這些跨國零售業進入印度,傷害小商販的利益,會導致很多人失業。湯寧說,這證明印度把邦和邦的平衡性擺在第一位,而非經濟利益第一。台灣與中國大陸的商人目前最缺的是細部理解印度相關經商法令的機構,中商還好一點,他們有中印商會,定期在每月最後一周舉辦論壇,議題包括「印度員工激勵與本地化管理」、「合約起草與合資企業不可不知的問題」等貼近投資風險管理的實務討論,但台商圈內缺乏這類資訊,少數台商索性參加中商舉行的論壇,才能獲得最新且有效的印度投資訊息。

印度總理莫迪訪問越南本月3日才訪問越南首都河內,還舉行新聞發佈會。新華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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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2007曾出訪印度。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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